中交四航局广州片区市政工程联合项目交通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询价通知
1. 询价条件
广州片区市政工程联合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交通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州片区市政工程联合项目经理部成立于2023年7月31日,由槎神大道和江村大桥、芳村码头等项目合并成立。合同额25.38亿 ,签订合同项目12个(在建10个,待开工2个)。施工区域点多且分散,项目类型:现汇(EPC)市政公路、房建、水工;各项目位于白云区、荔湾区、花都区、从化区。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为中交四航局广州片区市政工程联合项目经理部,交通车租赁期限暂定为12个月,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履约情况进行是否续约。
表1.1 租赁设备要求描述
序号 | 车辆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使用时间 | 备注 |
1 | 商务车 | 2.0t,7座 | 1辆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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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轿车SUV | 新能源车型 | 4辆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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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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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 服务业绩要求:报价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报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报价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报价。
3.7. 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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