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洋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洋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洋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计量款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洋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汉中市洋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晋昌路排水渠、明珠北门--金城路排水渠、西环路西侧排水渠、傥河东干渠、修复和平路与武康路排水渠,排水渠共长4867米。
新建真符路、朱鹮大道、红岩路、北城路、东街、育才路、和平路、文明西路、唐塔路与望江路十字、文明路与武康路十字、武康路与和平路十字共11条路,铺设MPV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道( DN300-DN500 )9835米;合同工期395日历天。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近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3 投标人近2年内有1个类似项目的合作业绩(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投标人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9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24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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