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兰太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部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兰太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部项目,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的生石灰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兰太高速二标段,标段起止里程为 K27+000~K54+700,全长27.7km。本标段位于杞县境内,路线从西寨乡与柿元乡中穿过后与郑民高速交叉,经过杞县县城以东,在裴村店乡区域与S316省道交叉,继续向南穿过邢口镇,上跨S325省道。主线路路基长23.977km,本工程全线设有桥梁54座,总长6.452km,其中主线大桥2.526km/10座,主线中桥1.636km/29座,匝道桥2.203km/14座,天桥127m/1座,涵洞通道72座,路线涵盖2个互通、1个交通枢纽,1个服务区。工作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机电、交安、绿化、房建工程等。
项目工期:暂定为2022年7月到2025年12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散装生石灰40000吨,不分包件。质量要求:石灰粒径应不大20mm,质量要求符合三级及三级以上标准。钙质生石灰氧化镁含量≤5%,氧化钙含量应≥70%。
2.2.2. 交货地点:河南开封市杞县裴村店乡豫东玫瑰谷中交四航局兰太高速二标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2.3. 供货期限: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供应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资质资料(如环保证)等证明。
3.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
3.6.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3.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3.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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