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海建工程公司交通船
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租赁1艘交通船,由于甬江两岸往来交通,现询价租赁(编号:装04-202410-2024海建交通船3),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装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船机设备名称: 交通船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船检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和船员保险等。
4、供应数量规格:1艘交通船(载客人数≤10人)
5、供货时间: 暂定2025年1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时间暂定12个月
6、交货地点: 浙江宁波
7、计量及验收方式:采用月租的形式,以招标方实际签认的使用天数为准,按要求配备具有证书的船员,特殊情况下需增加人员且不调整租赁单价,船舶所需油水由招标方负责。
8、租赁费用:乙方凭甲方书面指定专人(项目部指定人员)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月租单价不变。
10、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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