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故城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
水毁工区施工用料询价采购公告
公司(单位名称):
1.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二航局故城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询价内容
2.1采购需求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质量要求
询价物资除满足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相应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符合《GB/T14684-2022《建设用砂》的规定。
(2)毛石、碎石符合《GB/T14685-2022《建设用碎石、卵石》的规定。
(3)石灰(三七灰土用)符合《JC/T497-2013建筑生石灰》的规定。
(4)质保资料要求:供货单、材质书、检测报告等资料。
(5)其它特殊要求:上述规范如有最新版本则使用最新版。
2.3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夏庄镇、建国镇、军屯镇故城排涝项目施工现场。
(2)交货计划:2024年11月起至合同数量供应完毕,具体以买方计划为准。
(3)其它交货要求:车板交货;其中砂含水率不超过5%,石料的含水率不超过2%,卖方自卸,买方配合;石灰为袋装交货,买方负责卸货。批量交货数量、地点等依据工程需要安排。
2.4计量方式
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物资计量方式为:所有材料按吨计量。验收人员有权根据砂石料含水率进行合理扣重;卖方每车需携带磅单或送货单,并配无偿合买方复磅核查数量,除合理的千分之三磅差外,如复磅重量少于送货磅重,买方有权对同一结算周期内所有送货单的数量同比例扣减验收数量。
3.响应人须知
3.1包件划分
本次询价不划分包件。包件数量:1个,包件划分详细情况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2支付信息
3.2.1支付的前提包含:
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已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保资料和货物发票。
3.2.2本次询价采购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 上月27日至次月26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3 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卖方有权根据项目的资金状况,对结算周期进行一定的调整。
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6)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金融、信用证等;
(5)其他支付方式:无;
(6)混合支付:由上述(1)、(2)、(3)、(4)四种支付方式混合组。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因使用承兑、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支付比例:买卖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需于每月28日前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买方在三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剩余5%货款在货物供应完毕后的一年内支付(为结算方便,每期支付按万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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