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福州机场第二高速项目钢筋
物资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钢筋 采购已具备招标 询价 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本次采购组织方为: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发货指定品牌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螺纹钢 | HRB400E-16*6.5m | 三钢 | 吨 | 4000 | 螺纹钢理论计量 | 定尺6.5M钢筋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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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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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钢筋物资采购共计4000.00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陆续交付完毕。
(三)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麦朱山一公局福州机场第二高速项目钢筋场;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三航局福州机场第二高速项目钢筋场。
(四) 中标后需签订两份合同,其中与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量1300吨,与中交华东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量2700吨。
三、询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询价单位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7)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购买特定商品,本次询价需购买特定商品25箱;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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