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气化装置直冷改间冷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G2025-8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气化装置直冷改间冷项目(EPC)(招标编号:M1401000156003586001),招标人为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SG2025-84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
1.现有18台造气炉,分4组。每1组造气炉配套1套4万m³/h间冷装置,共4套,每套装置包括(1套袋式除尘器、1台洗气塔(利旧)、2台冷凝液循环泵、2台板式换热器、1台过滤器、1台氮氢气储罐、1台二氧化碳储罐等)。
2.配套1套气力输灰系统(包括100 m³灰仓)。
3.配套1套3000m³/h循环水系统。
4.配套1套300m³/h冲灰系统。
中标单位须对项目进行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土建、安装、防腐保温等。
中标单位须提供成套设备、电气、仪表和其它必要的配件,并进行安装。
中标单位须对项目的构建筑物(土建)进行施工,并配套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建设地点: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4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力争4个月)完成建设任务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揽过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3)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资格证。
3.5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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