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项目施工总承包指挥部
2025年5月加气块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项目施工总承包指挥部,资金来源:其中西藏专项2024年第一批水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703万元,剩余49.77万元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气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初步拟定40个建设项目,其中灾害治理项目3个,投资额9.91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投资额10.15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22个,投资额9.13亿;民房建设项目3个,投资额3.36亿,合计投资额32.55亿元(暂定)。
工程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
合同总价:32.55亿元(暂定、投资金额)
质量技术要求:根据图纸要求,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乙方所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严格遵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06)的的各项技术指标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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