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320国道余杭1标防护材料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防护材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防护材料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第TJ01标段起讫桩号为K0+425.482~K4+629.482,路线全长4.204km,高架、地面道路均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高架桥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声屏障、管线、三改、公交车站、交安、绿化景观、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管线等;合同金额12.7亿元,合同工期36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8年3月30日。
工程所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防护材料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防护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招采网交融智链平台(网址: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及集团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防护材料物资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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