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分集水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分集水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分集水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22.43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0 座,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座。合同工期:1643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为分集水器,不划分包件,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分集水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2.3 本次招标分集水器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本次招标设置 投标限价,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5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的物资。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厂家须具备一定的生产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具有供应标的物资的厂房车间、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专业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施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应任务。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代理厂商的生产组织供应能力情况及授权。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能够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须提供2023年、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经销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也需提供三标认证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3.5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和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6.3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7日10时00分,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300.00),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于2025年11月7日1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石轨4号线分集水器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石家庄石门支行
帐 号:50348001040039355
5.3凡参加投标者,已在网并且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在网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5.4对于中交集团其他单位的在网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提交合作意向申请,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5.5未在中交招采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注册时初始推荐单位选择石家庄地铁4号线参建局所属公司作为初始推荐单位。注册操作请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中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附件第8条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文件,注册申请通过后再向招标人提交合作意向申请,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注:供应商新注册或合作意向申请时需参照附件要点要求核对线上信息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招标公告附件第8条要求上传的资质文件不能缺),线上信息需填写正确,且资质文件齐全。
如已在网供应商线上信息填写错误或资质文件不齐全,投标者需联系初始注册的推荐单位提交注册资料变更申请,对错误的信息和缺的资质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审批通过后,再向招标人提交合作意向单位申请,合作意向单位申请审批通过后方能点击参与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25日 10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10时,纸质版投标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递至招标人。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线上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开标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若开立银行保函需将原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招标人,若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石家庄石门支行
帐 号:50348001040039355
备注栏填写:石轨4号线分集水器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交建轨道交通分公司生产运营部
举报电话:01050923396
举报邮箱:scyy-gyl@ccccltd.cn
12.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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