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 一航局三 公司 试验室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策划开展,试验室具体实施的外加剂生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航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生产原料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公司混凝土用外加剂生产采用大连总厂+地区分厂形式,总厂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占地约2500平方米,目前共设有百色、武汉、西成铁路3个分厂,业务辐射东北、华中、华南、青海地区。总厂配有三条减水剂生产线和一套速凝剂生产设备,生产全过程均为高、低温智能控制,可满足业内各种减水剂和液体速凝剂的生产条件;生产线反应釜容量30立方,现可年产外加剂母液2万吨(可复配成品4万吨至8万吨减水剂成品),可同时存储260吨母液;广西百色分厂设有一套高、低温智能减水剂生产线,一套无碱速凝剂生产线,单个分厂母液生产能力可达6000吨/年,存储能力为120吨母液,可同时供应日产10000方混凝土项目或区域。
目前可供应混凝土用外加剂种类有各种型号聚羧酸减水剂、引气剂和速凝剂。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外加剂原料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原料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化工产品或建筑材料销售等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13时10分至 2024 年1月 24 日13 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8日 13时 1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
邮 编:116000
电 话:17615164022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账 号:21201501200050007836
中国交建项目
2024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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