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福山项目
2024年3月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集团烟台福山项目承建的智造芯城二期总承包部、创明北方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部,所用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创明北方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部:创明北方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占地约148亩,暂定总建筑面积约 123595.43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政府的规划批复为准;创明北方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将用于圆柱形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制造,建设2条全自动电芯生产线h(21700柱芯锂电池生产线1条,18650柱芯锂电池生产线1条)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
(2)智造芯城二期项目:东至大沽夹河,西至蓬莱交界处,南至规划县府街,北至沈海高速,包括: 国际招商产业园(福山片区)、福东新兴产业园、岗嵛山科创园、纳入退二进三的城市更新片区和福山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块,核心合作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5平方公里。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共分2个包件:
各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设备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相应招标设备的安拆资质(投标人自身若不具备安拆资质的,应出具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安拆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具备出租所招标设备的相应出租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至少有3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等原因被安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和设备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租赁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设备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其他要求:各包件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设备必须为3年以内设备;其附着标节必须为同厂同规格型号,不得使用其他厂家附着标节代替,附着标节进场时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同规格型号的合格证和出厂报告。如产生其他措施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下方注明如下设备措施费,且合同履行期间设备有如下措施要求时,相对同规格型号设备需增减(±)的综合单价额度。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24年3月16日至年3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多个包件售价共500元,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21日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设备租赁**包件投标服务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收款信息发至邮箱876583068@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设备租赁**包件投标服务费)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包件1:
户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创明北方锂电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部
账 号:15345101040021925
开 户 行:农业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包件2:
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智造芯城二期项目总承包部
账号: 15345101040021719
开户行:农业银行烟台福山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6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联系人:吴茗休 联系电话:010-80574189/18613850315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烟台福山项目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5222053873
电 子 邮 件:876583068@qq.com
中交一公局集团烟台福山项目
2024 年03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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