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海堤及陆域形成工程
200g编织布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海堤及陆域形成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200g编织布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海堤及陆域形成工程址于梅山岛东北部,位于青龙山及扑蛇山以东浅滩。该位置南临佛渡水道,与六横岛、桃花岛、虾峙岛等隔海相望。
2.2 招标内容
因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海堤及陆域形成工程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200g编织布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具体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中交集团内贸企业,若是生产厂家则本单位必须具备200g编织布生产设备;若是中交集团内贸企业,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同时该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中交集团内部企业;
(4)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200万平方及以上土工材料的生产能力,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5)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0)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12)若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流标或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2日14时00分前。
4.2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ec.ccccltd.cn)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但提示不能参与的供应商应添加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梅山项目部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质量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3标书款:投标人于2024年4月 2 日10时3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500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cgzx@cccc-sdc.com,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帐 号:210080592710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7.出口管制合规
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