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钢筋焊网招标文件条款补遗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现修正为2万元(人民币)。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10条投标人须为生厂商或者中交内贸商,为序号有误修正为第一章第3.1条投标人须为生厂商或者中交内贸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修正其起止时间为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4、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价(5分)里第3条3.投标人仅参与钢筋焊网三个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项目的,计1分。
5、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中(6)供货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供应商名录中合格的供应商,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在近2021-2023年度期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系统中标后单方面与项目断供或停供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限制条款。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条订货与交付(二)第3条交付地点为 (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卖方承担。修改卸车费用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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