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 第三航务工程局宁波分公司 象山海装码头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建设项目新建配套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宁波分公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打桩船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南田岛北部岸段,属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万寿塘作业区,前临石浦港内航道、西侧为蜊门水道。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西北角,原振宇船厂地块,地块可利用岸线长度 516m,地块纵深 950~1120m。现有海塘横穿地块,距离现有海岸前沿线~250m。鹤浦镇位于象山东南角,为独立海岛,与石浦镇隔海相望(海面宽度1500m~2500m),现有车客渡船来往交通。与西侧的高塘岛有公路桥梁相接,高塘岛与象山大陆也有跨海大桥相同。
包含本工程主要由海域侧的配套码头、海陆域相接处的海堤及路域侧的轨道梁基础组成,使用港口岸线67米。配套码头采用港池的平面布置形式,池内设置5000吨级件杂货码头(兼大件出运)泊位1个,配套1#码头(兼引桥)和2#引桥。其中1#码头(兼引桥)平面度为130米X20米(泊位长度 126米),2#引桥尺度为130米x12米。码头与引桥之间的港池净宽 35 米,码头后方陆域新建直立式护岸105米,铺设龙门吊轨道105米。码头年吞吐量9.96万吨,设计通过能力14.9万吨(说明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主要结构形式) 等①。
2.2 招标内容:1艘打桩船(要求具有打设47米高直径800mm的PHC桩,预计租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 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具体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企业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船舶租赁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满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入网要求:
(2)财务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
(3)投标人业绩: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资格审查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 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船机设备的检验或认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船机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船机设备租赁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8日 11 时至 2024 年 5月 12日 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5月 18日 11 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