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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厦门分公司) 用车询价函

· 2024-05-10
公告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位于烟台市海阳市,因工作需要,项目部拟租赁 1 辆别克 GL8 商务车。现询价采购(编号: 06-202405- 车辆租赁 01 (山东风电)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 :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设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1辆别克 GL8 商务车。

3 、质量要求 :新车,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4 、参数规格 :详见附件

5 、交付时间 : 暂定2024年 5 20

6 、交付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89 号三航大厦

7 、计量及验收方式 :实际租期自租赁车辆开始为需方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至需方通知离场之日止。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

8 、交付方式和费用负担 : 中交三航局厦门分公司三航大厦现场交付,进退场调遣费由乙方承担。

9 、结算单价确认 :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 、付款方式 :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 、付款方式 :使用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 个月内全额付款。

11 、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付。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付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7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设备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 、投标报价单的递交 :投标人请于 2024 5 14 15 00 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 、开、评标 :招标人于 2024年 5 14 15 00 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7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 ( 盖章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89 号三航大厦

联系人: 祝伟昊

联系电话: 18342824857

传真 :

2024年 5 8



附件

报价单

设备名称

参数规格

单位

数量
A

月租金
B

租期
C

含税综合单价
D=A*B*C

备注

别克 GL8

2023
陆上公务舱 舒适型

1

价税合计大写金额:


增值税税率为 XX%

报价单位(签章):

日期: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1 租车询价函.doc 附件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载重汽车 ≤2t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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