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四会市富溪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振兴大道
二期及一期华昌段远期工程(项目名称)
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会市富溪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振兴大道二期及一期华昌段远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省级资金以及市财政统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砂浆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肇庆四会市大沙镇
建设规模:包括振兴大道1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约3.322km,其中包含0.57km现状振兴大道(维诺段)及0.64km振兴大道(一期华昌段远期)道路。道路起点位于鼎湖区行政边线,终点止于现状县道433线,道路红线宽为30m,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计划工期:598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2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类似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供应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1.2022.2023(至少一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GB/T 25181-2019要求及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2023)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过程结算周期及程序: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5日后至20日前,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付款条件: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5%;45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后3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12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05 月 19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报名的三种情形及处理方式: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或其他层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向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会市富溪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振兴大道二期及一期华昌段远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发起合作意向申请,由该项目部向招标人推荐,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会市富溪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项目振兴大道二期及一期华昌段远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由该项目部审核并向招标人推荐,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02 日 10 时 0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