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 水工及道路堆场 工程 。 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二阶段),建设 2 个10 万吨级泊位(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泊位编号为3#~4#,占用岸线长度593.5米(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面积约43.8万平方米,堆场面积约10.3万平方米)。 合同造价为 4842424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肆佰贰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合同工期 24 个月。
2.2 招标内容:拟 租赁两名保安队长,10名保安队员完成港区及营区的安保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 1)营业范围要求 :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 3 )设备证件要求: 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5 )技术服务要求: 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 装车 、 维修、 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2 具体条件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3) 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 )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 4)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依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 )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 , 请于 20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 4 年 5 月 30 日 ( 具体以系统公布日期为准) 自行在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http://ec.ccccltd.cn/PMS/ )下载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 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8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18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24年6月4日18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2024年5月30日18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
联系人:万众
电话:13633938563
电子邮件: wzhong @cccc4.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四航局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 工程(二阶段) 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 广东茂名电白电城镇爵山下海村中交四航局
联系人:陈中健
电话: 15109858065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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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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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承揽 | 暂按4人*12月计算 | 120 | 人*月 |
2 | 劳务承揽 | 暂按1人*12月计算 | 24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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