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洒水车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洒水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线路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六经路站。线路串联了复康路、八里台、儿童医院、友谊路、文化中心、新八大里地块、陈塘科技服务区、天钢柳林、新立示范镇、东丽开发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6km,共设21座车站,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10t洒水车,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共1个包件,即SSC包件。计划交货期以现场实际书面通知为准,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设备须证照齐全有效。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满足国家规范要求,齐全有效,牢固可靠。
3.3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招标物资供应良好的资金保障。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供设备需提供有效合格证、行驶证、定期检测报告、保险资料,发动机排放达到国五以上标准,设备干净整洁卫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符合天津地区的各项环保要求,操作人员持有有效操作证并满3年。
3.5 业绩要求:同类设备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3.7.2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供应单位不得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黑名单内,否则不予投标。
3.7.3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6日11时00分至2024年06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投标保证金:SSC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01-10-0047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