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河宋庄桥、新建桥(徐洪河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XHHSZXJQ-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洪河宋庄桥、新建桥(徐洪河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已由睢宁县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睢集建办〔2024〕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睢宁县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睢农路办〔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洪河宋庄桥、新建桥(徐洪河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
(一)宋庄桥位于睢宁县梁集镇,建于1991年,桥型为刚架拱桥,桥梁总长度90m。老桥评定为危桥后,急需拆除。
1)新建桥梁桥跨布置为(13+80.2+10)m,全长109.44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80.2米简支钢桁梁,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总宽6米,净宽5米。主桥横断面为:0.75m(主桁区)+0.5m(护栏)+5m(行车道) +0.5m(护栏)+ 0.75m(主桁区)=7.5m;
引桥上部结构采用13m、10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采用C40混凝土。桥台采用钻孔灌注桩。引桥横断面为:0.5m(护栏)+5m(行车道) +0.5m(护栏) =6m。
(二)徐洪河上徐洪河桥位于睢宁县梁集境内 C517荣朱线上,即新建村东南角,路线向东跨越徐洪河后止于现状荣朱线,由于设计荷载较低且桥梁破损严重,为五类危桥,需拆除新建。
1)新建桥梁桥跨布置为(20+80.2+20)m,全长126.4m。桥梁起点桩号K0+181.8,桥梁终点桩号K0+308.2。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79.2m下承式简支钢桁梁,下部结构:主桥下部采用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为φ1.4m。主桥横断面为0.75m(主桁区)+0.5m(护栏)+5m(行车道)+0.5m(护栏)+0.75m(主桁区)=7.5m。
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0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引桥桥台采用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横断面为:0.5m(护栏)+5m(行车道) +0.5m(护栏)=6m。
2)道路工程:引道工程范围为K0+040~K0+450,路线全长410m,全线共设3处平曲线。桥梁引道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一般断面路面宽度为5.5m,路基宽度为6.5m。一般段土路肩宽0.5m,对于路侧设护栏段落,土路肩应加宽至75cm。路面结构: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0.6cm改性乳化沥青下封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XHHSZXJQ-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钢便桥、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XHHSZXJQ-SG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200万元。
2.4计划工期:211日历天(暂定2024年08月01日开工,2025年02月28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孔跨径≥30米的钢结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包含钢结构桥梁(主跨跨径≥30米)的工程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孔跨径≥30米的钢结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包含钢结构桥梁(主跨跨径≥30米)的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孔跨径≥40米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包含桥梁(主跨跨径≥40米)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③无在岗项目。
注: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④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的徐洪河宋庄桥、新建桥(徐洪河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XHHSZXJQ-SG标段与徐洪河魏集桥、花园桥临时钢便桥施工项目XHH-WJQHYQ-SG标段为招标人同一阶段不同批次招标项目。同一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可以同时对上述2个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5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10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睢宁县八一东路2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16-883812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9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8252110327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1日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7时。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57-895-556。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先生、严女士
地址:睢宁县交通运输局(睢宁县八一东路25号)
电话:0516-88381201、18252110327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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