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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甬金高速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 2024-06-06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甬金高速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GS-YJGS-LQ-WZ-2024-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项目,工程地点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甬金高速公路 K59+117处。工程造价约2.11亿工期720天。互通区甬金高速现状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主线改扩建采用两侧拼宽方案,一侧拼宽 8.25m,拼宽后路基宽度41.0m,同时对该路段进行提速,设计速度提升至10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0米;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主线全长1.24公里,填方362080m³,挖方13933m³,沥青混凝土路面54333㎡,防护排水7145m,大桥686.8m/4座,中小桥96.08/3座,新建盖板涵5道,圆管涵5道,新建服务区收费站 1座,交安、绿化工程3377m。
2.2 招标内容: 沥青混凝土 (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招标要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需求,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接受不接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者, 2024 66 17:00 时至 2024 617 17:00(北京下同)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沥青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714150960@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517-01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交的截止 20246 27 17:00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电子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的投标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714150960@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李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517-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进行。
7.物资需求一览表及结算支付方式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1
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ATB-25
338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送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指定收货人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至工程竣工结束
2
粗粒式普通沥青混凝土面层
Sup-25
2426
3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Sup-20
3555
4
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层(SMA)玄武岩
SMA-13
2116
5
黏层
77103
6
透封层
43064
7
防水粘结层
10099
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每月16日前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卖方向买方提供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款的70%,6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供货完毕3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金在合同终止协议办理完成后 3 个月内无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19楼
项目地址: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甬金高速项目部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63555830
售标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631061152
电子邮箱:714150960@qq.com(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63555830
售标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631061152
电子邮箱:714150960@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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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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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ATB-25mm
沥青稳定碎石ATB25
3386 立方米
2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5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
2426 立方米
3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0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up-20
3555 立方米
4
改性沥青玛蹄脂 SMA-13
细粒式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面料SMA-13
2116 立方米
5
粘层油
黏层
77103 平方米
6
透层油
透封层
43064 平方米
7
粘层油
防水粘结层
1009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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